警方:“洛阳性奴案”嫌犯并非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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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4岁洛阳男子李浩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并致两人死亡。警方称李浩在洛阳质监局稽查大队工作,属于事业编制,非公务员。警方已于9月3日将其抓获。

新华网郑州2011年9月23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期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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