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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一辆出租车不接受停车检查,山东省曲阜市交通局监察大队的两辆执法车便违规超速实施围追堵截,致使出租车发生6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近日,该省济宁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曲阜市交通局交通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沈某、二中队原中队长孔某、二中队原队员王某决定逮捕。
今年3月12日早上,孔某与中队其他队员乘坐王某驾驶的白色桑塔纳执法车在曲阜市滨河大道巡查时,发现蒋某驾驶的泗水县出租车。因当时正值春运期间,孔某想检查这辆外地出租车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便指令王某掉头追赶。王某用喊话器要求出租车停车接受检查,出租车拒不停车。孔某指令王某强行追截,并打电话向沈某汇报了这一情况,请求安排车辆协助进行堵截。
当追截至济宁到曲阜的崇文大道佳美家居路段时,白色桑塔纳执法车曾一度超过出租车,并会合沈某驾驶的现代途胜执法车一前一后将出租车夹在中间。王某用喊话器再次要求出租车停车接受检查,沈某鸣笛并打开右转向灯示意出租车停车。此时,出租车却借机驶入逆行车道并开始提速逃逸,将两车反超后返回正常车道向济宁方向狂奔。现代途胜紧随其后超速追截,白色桑塔纳因载人较多且车况不好渐渐落在后面。
当出租车行至一交叉路口闯红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日产天籁轿车发生猛烈相撞,导致蒋某和出租车上的4名人员及天籁轿车司机共6人死亡,天籁轿车上的2名乘客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事故调查,并根据现场目击群众反映案发时有“交通”字样的执法车高速追赶出租车的线索,调取了崇文大道沿途各个重要路口多个角度的高清监控视频和白色桑塔纳执法车的车载执法记录仪的视频数据。视频资料证实,孔某、王某与沈某等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驾驶执法车辆围追堵截出租车造成了6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出租车发生事故时的平均速度约为140km/h。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根据相关规定,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行政相对人拒绝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强行追截、拦截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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