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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恩施州出台鼓励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办法。对新取得上一级在职学习教育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给予奖金奖励。其中,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双证”的,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取得学历或学位“单证”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
办法规定,干部职工学历提升方式为非脱产学习 。入学前,除了要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外,所学专业应与所在单位、工作岗位职责相关或相近,或符合恩施州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如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内到校参加考试、毕业答辩等,视作出勤,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及职务(职称)晋升等都不受影响。
恩施州对拿到奖励的干部职工的服务年限设下“硬杠杠”:在恩施州至少服务5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恩施州(组织调动除外),或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需退还资金。
恩施州及各县市所属国有企业也可以参照此办法执行。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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