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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屋架安装工程质量管理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2、施工准备
2.1材料、半成品及主要机具:
2.1.1钢构件:钢构件型号、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应附有技术文件。
2.1.2连接材料:焊条、螺栓等连接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1.3涂料:防腐涂料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2.1.4其它材料:各种规格垫铁等。
2.1.5主要机具:吊装机械、吊装索具、电焊机、焊钳、焊把线、垫木、垫铁、扳手、撬棍、扭矩扳手、手持电砂轮、电钻等。
2.2作业条件:
2.2.1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构件的数量,查验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
2.2.2检查构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中有无损坏或变形。损坏和变形的构件应予矫正或重新加工。被碰损的防锈涂料应补涂,并再次检查办理验收手续。
2.2.3对构件的外形几何尺寸、制孔、组装、焊接、摩擦面等进行检查,做出记录。
2.2.4钢结构构件应按安装顺序成套供应,现场堆放场地能满足现场拼装及顺序安装的需要。屋架分片出厂,在现场组拼应准备拼装工作台。
2.2.5构件分类堆放,刚度较大的构件可以铺垫木水平堆放。多层叠放时垫木应在一条垂线上。屋架宜立放,紧靠立柱,绑扎牢固。
2.2.6编制钢结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并向队组交底。
2.2.7检查安装支座及预埋件,取得经总包确认合格的验收资料。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屋架组拼→屋架安装→连接与固定→检查、验收→除锈、刷涂料。
3.2安装准备:
3.2.1复验安装定位所用的轴线控制点的测量标高使用的水准点。
3.2.2放出标高控制线和屋架轴线的吊装铺助线。
3.2.3复验屋架支座及支撑系统的预埋件,其轴线、标高、水平度、预埋螺栓位置及露出长度等,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做好技术处理。
3.2.4检查吊装机械及吊具,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3.2.5屋架腹杆设计为拉杆,但吊装时由于吊点位置使其受力改变为压杆时,为防止构件变形、失稳,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平行于屋架上、下弦方向采用钢管、方木或其它临时加固措施。
3.2.6测量用钢尺应与钢结构制造用的钢尺校对,并取得计量法定单位检定证明。
3.3屋架组拼:
屋架分片运至现场组装时,拼装平台应平整。组拼时应保证屋架总长及起拱尺寸的要求。焊接时焊完一面检查合格后,再翻身焊另一面,做好施工记录。经验收后方准吊装。屋架及天窗架也可以在地面上组装好一次吊装,但要临时加固,以保证吊装时有足够的刚度。
3.4屋架安装:
3.4.1吊点必须设在屋架三汇交节点上。屋架起吊时离地50cm时暂停,检查无误后再继续起吊。
3.4.2安装第一榀屋架时,在松开吊钩前初步校正,对准屋架支座中心线或定位轴线就位,调整屋架垂直度,并检查屋架侧向弯曲,将屋架临时固定。
3.4.3第二榀屋架同样方法吊装就位好后,不要松钩,用杉篙或方木临时与第一榀屋架固定,跟着安装支撑系统及部分檩条,最后校正固定,务使第一榀屋架与第二榀屋架形成一个具有空间刚度和稳定的整体。
3.4.4从第三榀屋架开始,在屋脊点及上弦中点装上檩条即可将屋架固定,同时将屋架校正好。
3.5构件连接与固定:
3.5.1构件安装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节点,需检查连接节点,合格后方能进行焊接或紧固。
3.5.2安装螺栓孔不允许用气割扩孔,永久性螺栓不得垫两个以上垫圈,螺栓外露丝扣长度不少于2~3扣。
3.5.3安装定位焊缝不需承受荷载时,焊缝厚度不少于设计焊缝厚度的2/3,且不大于8mm,焊缝长度不宜小于25mm,位置应在焊道内。安装焊缝全数外观检查,主要的焊缝应按设计要求用超声波探伤检查内在质量。上述检查均需做出记录。
3.5.4焊接及高级螺栓连接操作工艺详见该项工艺标准。
3.5.5屋架支座、支撑系统的构造做法需认真检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零配件不得遗漏。
3.6检查验收:
3.6.1屋架安装后首先检查现场连接部位的质量。
3.6.2屋架安装质量主要检查屋架跨中对两支座中心竖向面的不垂直度;屋架受压弦杆对屋架竖向面的侧面弯曲,必须保证上述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以保证屋架符合设计受力状态及整体稳定要求。
3.6.3屋架支座的标高、轴线位移、跨中挠度,经测量做出记录。
3.7除锈、涂料:
3.7.1连接处焊缝无焊渣、油污,除锈合格后方可涂刷涂料。
3.7.2涂层干漆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质量标准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主
控 项 目 |
1 | 焊接材料品种、规格 | 第4.3.1条 | 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全数检查) |
2 | 焊接材料复验 | 第4.3.2条 | 检查复试报告(全数检查) | |
3 | 材料匹配 | 第5.2.1条 |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全数检查) | |
4 | 焊工证书 | 第5.2.2条 |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所有焊工) | |
5 | 焊接工艺评定 | 第5.2.3条 | 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全数检查) | |
6 | 内部缺陷 | 第5.2.4条 | 检查焊缝探伤纪录(全数检查) | |
7 | 组合焊缝尺寸 | 第5.2.5条 | 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抽查测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3处) | |
8 | 焊缝表面缺陷 | 第5.2.6条 |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 |
—
般 项 目 |
1 | 焊接材料外观质量 | 第4.3.4条 | 观察检查(按量抽查1%,且≥10包) |
2 | 预热和后热处理 | 第5.2.7条 | 检查试验报告(全数检查) | |
3 | 焊缝外观质量 | 第5.2.8条 |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第5.2.8条) | |
4 | 焊缝尺寸偏差 | 第5.2.9条 | 观察检查第(5.2.9条) | |
5 | 凹形角焊缝 | 第5.2.10条 | 观察检查(同类构件抽查10%,且≥3件) | |
6 | 焊缝感观 | 第5.2.11条 | 观察检查(第5.2.11条) |
钢构件组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主
控 项 目 |
1 | 吊车梁(桁架) | 第8.3.1条 | 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
2 | 端部铣平精度 | 第8.4.1条 | 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 |
3 | 外形尺寸 | 第8.5.1条 | 全数尺量检查 | |
一般
项 目 |
1 | 焊接H型钢接缝 | 第8.2.1条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2 | 焊接H型钢精度 | 第8.2.2条 | 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 |
3 | 焊接组装精度 | 第8.3.2条 | 尺量检查 | |
4 | 顶紧接触面 | 第8.3.3条 | 用0.3mm塞尺 检查 | |
5 | 轴线交点错位 | 第8.3.4条 | 尺量检查 | |
6 | 焊缝坡口精度 | 第8.4.2条 | 焊缝量规检查 | |
7 | 铣平面保护 | 第8.4.3条 | 观察检查 | |
8 | 外形尺寸 | 第8.5.2条 | 按附录C中表C.0.3~表C.0.9检查方法检查 |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工程质量检验标准(I)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主 控 项 目 |
1 | 材料品种、规格 | 第4.2.1条 | 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 |
2 | 钢材复验 | 第4.2.2条 | 全数检查,检查复试报告 | ||
3 | 切面质量 | 第7.2.1条 | 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 ||
4 | 矫正和成型 | 第7.3.1条
第7.3.2条 |
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 ||
5 | 边缘加工 | 第7.4.1条 | 检查工艺报告或施工记录 | ||
6 | 制孔 | 第7.6.1条 | 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 ||
—
般 项 目 |
1 | 材料规格尺寸 | 第4.2.3条
第4.2.4条 |
尺量检查或游标卡尺量测 | |
2 | 钢材表面质量 | 第4.2.5条 | 观察检查 | ||
3 | 切割精度 | 第7.2.2条
第7.2.3条 |
观察尺量检查、塞尺检查 | ||
4 | 矫正质量 | 第7.3.3条
第7.3.4条 第7.3.5条 |
观察和实测检查 | ||
5 | 边缘加工精度 | 第7.4.2条 | 观察和实测检查 | ||
6 | 制孔精度 | 第7.6.2条
第7.6.3条 |
观察或尺量检查 |
单层钢构件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主
控 项 目 |
1 | 基础验收 | 第10.2.1.10.2.2,10.2.3条,10.2.4条 | 经纬仪、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 |
2 | 构件验收 | 第10.3.1条 | 观察和现场实测检查 | ||
3 | 顶紧接触面 | 第10. 3.2条 | 0.3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检查 | ||
4 | 垂直度和侧弯曲 | 第10.3.3条 | 吊线、拉线、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 ||
5 | 主体结构尺寸 | 第10.3.4条 | 经纬仪、全战仪 | ||
—般
项 目 |
1 | 地脚螺栓精度 | 第10.2.5条 | 尺量检查 | |
2 | 标记 | 第10.3.5条 | 观察检查 | ||
3 | 桁架、梁安装精度 | 第10.3.6条 | 拉线及尺量检查 | ||
4 | 钢柱安装精度 | 第10.3.7条 | 吊线、经纬仪、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 ||
5 | 吊车梁安装精度 | 第10.3.8条 | 按表E.0.2的规定 | ||
6 | 檀条等安装精度 | 第10.3.9条 | 按表E.0. 3的规定 | ||
7 | 平台等安装精度 | 第10.3.10条 | 按表E.0. 4的规定 | ||
8 | 现场组对精度 | 第10.3.11条 | 尺量检查 | ||
9 | 结构表面 | 第10.3.12条 | 观察检查 |
多层及高层钢构件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主
控 项 目 |
1 | 基础验收 | 第11.2.1,11.2.2条
第11.2.3,11.2.4条 |
尺量检查 | |
2 | 构件验收 | 第11.3.1条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
3 | 钢柱安装精度 | 第11.3.2条 | 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 ||
4 | 顶紧接触面 | 第11.3.3条 | 塞尺和尺量检查 | ||
5 | 垂直度和侧弯曲 | 第11.3.4条 | 吊线、拉线、经纬仪及尺量检查 | ||
6 | 主体结构尺寸 | 第11.3.5条 |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 ||
—
般 项
目 |
1 | 地脚螺栓精度 | 第11.2.5条 | 尺量检查 | |
2 | 标记 | 第11.3.7条 | 观察检查 | ||
3 | 构件安装精度 | 第11.3.8,11.3.10条 | 尺量检查 | ||
4 | 主体结构高度 | 第11.3.9条 | 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 ||
5 | 吊车梁安装精度 | 第11.3.11条 | 按附录E中表E.0.2的规定检查 | ||
6 | 檩条安装精度 | 第11.3.12条 | 按附录E中表E.0.3的规定检查 | ||
7 | 平台等安装精度 | 第11.3.13条 | 按附录E中表E.0.4的规定检查 | ||
8 | 现场组对精度 | 第11.3.14条 | 尺量检查 | ||
9 | 结构表面 | 第11.3.6条 | 观察检查 |
5、成品保护
5.1安装屋面板时,应缓慢下落,不得碰撞已安装好的钢屋架,天窗架等钢构件。
5.2吊装损坏的涂层应补涂,以保证漆膜厚度符合规定的要求。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螺栓孔眼不对:不得任意扩孔或改为焊接,安装时发现上述问题,应报告技术负责人,经与设计单位洽商后,按要求进行处理。
6.2现场焊接质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焊工必须有上岗合格证,并应编号,焊接部位按编号做检查记录,全部焊缝经外观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部位,补焊后应复验。
6.3不使用安装螺栓,直接安装高强螺栓:安装时必须按规范要求先使用安装螺栓临时固定,调整紧固后,再安装高强螺栓并替换。
6.4屋架支座连接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钢屋架安装完进行最后全面检查验收时,如支座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7、质量记录
7.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2安装所用钢材、连接材料和涂料等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试验、复验报告。
7.3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有关的文件。
7.4焊接质量检验报告。
7.5结构安装检测记录及安装质量评定资料。
7.6钢结构安装后涂装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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